7月25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广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其中,定额调整部分按人均29元/月增加。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24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5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总体调整水平为2024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要求在2025年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不得发生拖欠。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中,从个人账户余额中列支的资金按参保人员本人调整标准乘以其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计算,其余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仍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具体调整标准↓↓↓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9元。
●挂钩调整
由两部分组成:1.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2.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65%增加基本养老金。
●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对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80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2024年12月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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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广西202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不足部分予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