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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78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4-04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并且该变更及延期事项已经2024年8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泽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泽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各自在价格、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彼此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各自在价格、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彼此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8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252.6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4,300.92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本金、暂时补流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原定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变更新项目后,需延期至2028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上述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正常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9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4年1-9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在2024年10月至12月拟开展的业务进行预测分析后,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及慈溪市周巷佳飞五金配件厂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分别增加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和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不含税),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接受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提供的劳务服务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不含税),向慈溪市周巷佳飞五金配件厂采购材料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H555W0K
经营者:严姚帅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20年04月21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天灯舍村天灯舍西区128号(流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王建华表姐姚书珍之女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2、慈溪市周巷佳飞五金配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93P0A52
经营者:张亚飞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14年06月17日
经营场所:慈溪市周巷镇天灯舍村西区185号
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王建华堂兄弟王长云之儿媳张亚飞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周巷佳飞五金配件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经营规则并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如无可供参考交易定价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4、关联交易确实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由交易经办人员充分说明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确保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前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并予以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各自在价格、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彼此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会议认为:本议案中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中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