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武汉组合房贷申请,最新明确——

   2025-08-13 kongyu610
核心提示:借款人及配偶除需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贷款条件:1、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

借款人及配偶除需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2、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同意授权受托银行和武汉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记录,并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借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其他城市),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内按时、连续、正常、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无断缴、停缴情形,且账户余额不低于月缴存额的6倍;


6、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金额不低于公积金中心规定的首付比例;申请组合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低于商贷银行规定的首付比例;


7、购买新建房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购买存量房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半年之内,所购房屋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且未设立居住权,房屋的房龄在30年(含)以内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尚未过户至借款人及配偶名下,可以在存量房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8、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均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且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或提供武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9、《武汉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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