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人大代表和学者表示,推进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的实践,体现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同时建议进一步细化强制报告制度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扩大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范围等。
为你筑起“保护墙”
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该县图河镇益海小学,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检察院在该县天义镇第三实验小学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检察干警来到“事实孤儿”贝贝(化名)家中,对她进行家庭辅导、心理咨询。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地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五里镇小学,为学生们带来“女童保护”主题法治课。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向辖区旅馆发放未成年人入住宾馆强制报告警示牌。
(图片摄影:本报记者沈静芳 范跃红 刘怡廷 曹颖频 通讯员吴晨光 高兵 郝志强 宣园婷 魏洁萍 全琦)
“被害人至今还与侵害她的亲属生活在一起,随时有被再次侵犯的危险,并且有自杀倾向,必须尽快解救……”
“发送的地理位置截图不精确,多次拨打电话无法取得联系。”
“现在是晚上10点17分,以现有证据可以知道她的名字和年级,尽快联合教育局通过户籍和学籍进行排查。”
……
这是今年1月19日,江苏省连云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解救被害人过程中的一段对话。
这一天下午17点41分,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接到了一名抖音用户提供的未成年人疑似被性侵的线索,立即将该线索移交涉案地灌南县检察院。灌南县检察院联动公安、妇联等多部门,24小时内解救出被害人。日前,灌南县检察院依法对该起近亲属性侵幼女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同时,针对被害人璐璐(化名)所在学校明知其被性侵而未报案,向学校发出检察建议。
今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施行,案件中提到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另一项制度——教职员工入职前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已经被吸收进修订后的法律。
强制力
制度落实效果越来越显现
2020年5月,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等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教职员工入职前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则源于2020年9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意见》出台后,有人担心制度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如今,两项制度都已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一段时间,究竟效果如何,数据和案例也许是最好的证明。
据了解,2020年前9个月,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近500件。黑龙江虐童案、山西怀仁虐童案、北京门头沟伤童案等大量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监护侵害案件因医务人员按规定报告得以及时发现。一些农村留守、智障儿童遭受侵害案件,因学校教师报告发案,使农村贫困智障家庭的孩子得到了及时保护。
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一年来,多个省份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追究责任。在湖南某小学教师强奸、猥亵学生案件中,涉事学校负责人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对该校正副校长以涉嫌渎职犯罪提起公诉,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浙江杭州某中学因隐瞒不报该校保安强制猥亵学生案被限期整改。
就入职查询制度而言,在该制度全面实行之前,浙江、上海、重庆、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会同有关部门,就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及入职查询制度进行积极探索。浙江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王亮介绍,宁波市检察院联合教育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入职查询机制实施力度,先后已为相关单位提供入职查询2.4万人次;余姚市检察院在办理当地一中学拟新招录教师入职查询工作中,发现一名猥亵违法前科人员,及时向学校提出不予招录的意见,向教育局提出撤销教师资格的建议,并移送案发地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知晓度
“案外人报案”越来越多
在本文开头的案子中,11岁的被害人璐璐私信抖音用户“孩子的守护者”(化名)讲述自己被性侵经历。“孩子的守护者”对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所了解,于是将线索移交给了涉案地连云港市检察机关,这才有了后来的解救行动。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还对璐璐的后续救助保护工作作出了安排。“我们了解到,璐璐系非婚生子女,4岁时其父母结束同居关系,分别组建了新的家庭。因为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璐璐由奶奶抚养长大。为此,我们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璐璐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联合妇联开展‘双向’亲职教育,帮助璐璐重新树立家庭信任关系。”
连云港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顾海燕告诉记者,该案是江苏省首例自媒体移交犯罪线索的案件,“这也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
值得注意的是,自媒体人并不是强制报告制度规定的义务主体。随着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落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知道这项制度。
除了强制报告义务主体报案数明显增加外,也有更多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以外的人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时,主动报案。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看,2019年、2020年发案案件,由被害人本人、近亲属及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以外的其他人报案的案件数量也在逐年上升,“案外人报案”的情况越来越多,“这说明社会公众的儿童保护意识在不断提升。”
“未成年人承载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希望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继续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落实。”全国人大代表权太琦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直非常关注。她建议,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校园法治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主动“扫描”网络游戏讨论专区、抖音、快手等未成年人经常接触的平台,将出门找线索与开门纳线索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为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有力保障。
“保护墙”
检察机关责任越来越重
“孩子的未来,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田春艳看来,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的出台非常有必要,“将这两项制度落实好,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配合,这样才能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实实在在的‘保护墙’。”
据了解,为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部分省市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共同打造“指尖上”的举报平台。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发运行“强制报告App”,进一步畅通快速发现、报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渠道。杭州市检察院与蚂蚁金服集团合作,在支付宝平台开发“检察监督线索举报—杭州”小程序,接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举报,目前该小程序浏览量已逾3万,共收到各类涉未举报线索51条。
“好的制度重在执行。”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刘丽健康咨询中心总监刘丽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推动不断完善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她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防范和预防更为重要。今年全国两会上,刘丽建议将儿童防性侵害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范畴,让孩子们学会更好地自我保护。“儿童防性侵害教育应该常态化开展,可以通过比如利用课间播放普法小视频等形式普及相关知识,检察机关也可以录制相关主题法治视频课,一个视频可以同时在多个学校播放,有助于增强孩子们的法律意识。”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他认为,当前,强制报告制度还有需要细化和补充完善的空间。比如,强制报告义务人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判断标准需要明确;一些强制报告人未履行报告义务、存在失职情况,相应处罚的法律规定还够不完善;同时,强制人履行报告义务后,法律上能够为强制人提供的相应保密、保护措施也需要作进一步规定。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更重责任。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坚持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权,拓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的机制和形式,做到督导而不替代,助推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履职。”苑宁宁说。
(本报记者白鸥 卢志坚 通讯员孙鑫鑫 邱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