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子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仅仅属于登记名字一方的财产,而是要根据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出资人判断的。下面就给大家列举几种常见的情况
1.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房屋的,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来讲也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
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该房产就算二人否认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
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有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四)婚前父母买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明确赠与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婚后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房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为我国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所以,婚后买的房子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以下几种情况除外:
第一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款给子女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这是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在婚后,一方把婚前个人房产或其他个人财产出售,用出售款,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这也仍然是个人房产。用婚前个人存款购买的房子,也是如此。
第三种,婚后买房,用全部或者部分共同财产付的房款,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该房屋归一方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