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配件自制“气枪”,钟祥警方及时查处

   2025-08-03 kongyu800
核心提示:枪支、弹药等危险品在我国一直属于违禁品是不允许私人擅自持有的但还是有少数人以身试法  近日,旧口派出所根据相关线索发现辖

  枪支、弹药等危险品

在我国一直属于违禁品

是不允许私人擅自持有的

但还是有少数人

以身试法

  近日,旧口派出所根据相关线索发现辖区内陈某某网购枪支配件,存在非法持有枪支嫌疑,知悉线索后立即出警,现场缴获一把疑似枪支及大量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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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陈某某因猎奇心理欲组装气枪,于是多次使用电子商城账号网购枪支配件。目前,警方已对陈某进行警告处罚,其持有的枪支配件被依法予以收缴。

  法条链接

  什么是“非法持枪”?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非法持枪有什么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一些传统犯罪逐渐向信息化、隐蔽化犯罪转变,其中网络购枪问题尤为凸显。 警方温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勿存有侥幸心理来以身试法,但凡通过互联网购买有关零部件进行组装、制造枪支,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都会受到法律的惩戒,最终等待你的只会是喜提“银手铐”一副,“铁窗泪”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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